有没有大女儿夫妇二人的份额,有多少?两处房屋如何分配?
更新时间:2019-03-18 03:17:31
问题描述:
母女四人在北京市中心承租房管所平房, 承租人是母京一个人,父亲退休后回来一起居住。大女儿结婚后将丈夫户口从集体户迁入,并且与父母姐妹分户,形成一址两户。因大女儿与母亲同在一个系统,由单位以户口人多不够居住而共同分得另一处房管所平房。承租人为母亲。母亲将户口迁入新居但仍在旧居居住,不久大女儿一家三口的户口也迁入新居。 而大女儿一家居住二十余年, 母亲则没住。 现大女儿的儿子结婚在此居住。
另一处平房, 母亲居住四十余年, 中间将户口迁出。 由父亲为户主。父亲去世后由二女儿为户主。现平房内有二女儿母女及三女儿母子四人户口。
问题: 单位按人头分的房管所平房有没有大女儿夫妇二人的份额,有多少?如遇腾退, 两处房屋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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