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加盟连锁店宁乡片区经理代表**总部请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两位干部一起商讨了相关事宜请问您我
更新时间:2019-02-22 00:29:37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加盟连锁店 因在***总部调货时 连续五次调货中调到他们的赠品部分(我不知道是赠品)第五次他们没有发货 (每周星期三送货)在第五次调货后他们讲是赠品不能发货了 (其间所调赠是他们系统中的实际价格约4000元、他们讲值70000于元 这是前四次的 第五次未发货约40000元 )于2019年1月23日收到他们单位来函要召回 《买卖合同撤消函》讲我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于是我积极配合也张贴了召回内容(店内海报) 在2019年1月26日 宁乡片区经理代表***总部请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两位干部一起商讨了相关事宜 所召回和未买出的产品约二万于元 宁乡片区经理同意退了这批就算完结了 但是今天我发现他们公司扣了我两万多元的刷卡资金(每月15日他们公司会对刷卡资金兑付)在此期间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请问您我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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