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又没有把宅基地权属确权给任何一个子女的意愿。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把确权恢复在母亲名下?
更新时间:2019-02-22 15:38:34
问题描述:
父母在六十年前结婚并得到政府规划的城镇居民宅基地,又于1974年建筑了房屋。由于历史原因当时的宅基地并没有权属证。如今父亲在16年已过世,母亲现也八十多岁,母亲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到居委会去办理宅基地的权属证。没想到被居委会告知宅基地的权属已在13年确权在二儿子名下。父母生有四子五女九个,且又没有把宅基地权属确权给任何一个子女的意愿。现在二儿子也在18年病逝了(有妻儿)。母亲为了使子女日后不产生纠纷,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居委会取消二儿子对宅基地的权属的记名确权,把确权恢复在母亲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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