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驾驶的沿厂区内道路由由西向东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后对方十级工伤。?
更新时间:2019-02-22 09:04:49
问题描述:
对方在厂区内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西转弯时,与我驾驶的沿厂区内道路由由西向东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后双方自行撤离现场,并将电动自行车骑走,且现场无证据证明该事故的放生。 后对方十级工伤。 去年的医药费 误工费 精神损失费 等等,加起来一共十四万,但是厂里觉得对方要的太多,所以不予理睬。 所以对方把厂子告了要求赔偿。 但是现在对方也把我告了 要求我赔偿一半的费用 七万多,和诉讼费。 我想请问 她这种合法吗,如果开庭审理 ,对我最坏的结果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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