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娶了妻子,离婚协议上写着,儿子还在哺乳期。需不需要打官司,还是输
更新时间:2019-02-21 20:32:05
问题描述:
咨询一下律师,我和前夫离婚八年多,婚前首付是女方付钱,房产证上写了二个人名字,婚后房贷男房还,2018年11月份过世了,离婚后男方娶了妻子,男方有三任妻子,第一任妻子有个女儿,有28岁,男方母亲还在,母亲有82岁有养老保险,第二任妻子和男方有一个儿子八岁,第三任老婆没有生子女,现在男方死了,和第二任子购买的房还有银行贷款15多没有还清,离婚协议上写着,儿子还在哺乳期。男方自愿还三年房贷,2011年还到2013年,2013年后归女方还,还清后男方一半财产全折扣为儿子生活费,八年房贷都是男方一直在还,协议上男方没有注明要女方还他钱,协议上也写清楚了,一半财产赠送儿子女方和儿子,现在第三任老婆和前任女儿和母亲要我拿出来帮忙还八年房贷钱,望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儿子那么小还有十年养,房贷归我还,他们要我拿这些钱出来,我该不该拿出来,需不需要打官司,我赢还是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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