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想干了,公司不给赔偿合法吗?还是放假之前的工资给。
更新时间:2019-05-21 16:18:44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工人,由于单位效益不好,现在处于放假阶段,放假时间从2017年1月1号开始到现在,在此期间只发了7个月工资(2017年1月-7月)欠了我18个月的工资,另外在此期间2018年6月29号我怀孕生孩子,现在还在哺乳期间,2019年2月18号公司给我打电话让我3月1号上班要是不去就算自动离职,另外公司还欠我15个月的养老保险没给上,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想干了,公司不给赔偿合法吗?如果给赔偿是按放假的工资给还是放假之前的工资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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