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归谁?当时我跟这个技术合作比较愉快,买了这个合伙人的股票,所以我对公司管理做了如下约定:
更新时间:2019-01-28 10:45:26
问题描述:
由于技术合伙人消极怠工,我把其开除了,知识产权归谁?
2013年我加入一个技术人员创业的公司,由于我在
上海做了多年销售,销售能力非常强,很快成为了这个技术人员的创业合伙人。这个时间我跟这名技术签订了第一份协议。
第一份协议约定:
1:知识产权是这名技术合伙人加入公司前完成的,我承认知识产权归这名技术合伙人所有。
2:我签订承诺为该公司完成900万的融资以及5000万的销售额。
3:工商以100万变更我42%的股权。
当时我跟这个技术
合作比较愉快,当时我手头也比较紧,在股份变更给我后,我每个转给他股份转让的前,他也没跟我追着要钱,后来我的业绩十分好,大家也都默许了这个股份送给我了。
在2015年我们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签订了第二份协议。
第二份协议约定:
1:我尽力促进完成融资与销售额,而不在像之前保证。
2:我用c这些年在这家公司赚的钱100万,买了这个合伙人的股票,我成为公司大股东。
3:我约定2015年之前签订的协议作废,以本协议为准。
在这之后我们合作一直非常愉快,融资在即,融资方认为我们公司不够规范,要去规范化管理,我作为大股东肯定要为公司的利益早想。所以我对公司管理做了如下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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