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逢年过节安排值班3个小时,也不给补休或给钱。算是违反劳动法吗?请问这样算是违反劳动法吗?
更新时间:2019-08-06 08:29:18
问题描述:
一个星期工作5天,每天8小时制,但是周末要求轮流值班3个小时,每个人一个月大概都要值一次,之后也不安排补休,也不额外给钱。另外,节假日逢年过节安排值班3个小时,也不给补休或给钱。算是违反劳动法吗?
例子:小明,1月周一至周五正常上下班8小时,其中1月5日值班1次,三个小时;1月27日值班1次,三个小时。2月份小明春节期间值班,2月4日值班3个小时,2月9日值班3个小时。 请问这样算是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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