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了149万做批发行业,鉴于张某撤股的股权亏空,特咨询各位律师这样公平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1-21 09:38:59
问题描述:
您好,2017年8月份,我的三个朋友(王、于、张)合伙投资了149万做批发行业,王某投资80万占40%股份,于某投资44万占30%股份,张某投资25万占30%股份,2018年1月因为于某因为个人原因急需22万元。想到了撤走股份,公司无法短时间内撤出资金,我在2018年2月拿出22万元入股该公司。股权重新调整(王某80万占40%,于某22万占10%,张某25万占30%,我22万占20%)。结果2018年底张某无意经营。2017年8月——2018年底去除一切费用公司共计盈利65万元。公司协商许诺张某原始股25万元+分红19.5万。2019年底之前还清。
鉴于张某撤股的股权亏空,经过磋商,2019年王某80万继续持有40%股份,于某由10%调整到30%股份,我由20%调整到30%股份,但是张某撤走的25万原始股+19.5万分红,由我和于某各承担50%,在2019年底分红中扣除或者自行出资填补张某的撤资空白。
我自我感觉有点差强人意。特咨询各位律师这样公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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