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当地劳动仲裁庭申请伸栽,一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律师这样的仲裁结果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吗?
更新时间:2019-01-18 10:33:08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次月5号支付上月工资并由公司全额缴纳社保费。公司一直都没有按时支付工资,到现在公司已拖欠工资9个月,拖欠社保费15个月,社保局多次书面崔缴未果,我也多次向公司要求支付工资及崔促缴纳拖欠的社保费,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好另外就业。可是公司拒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支付工资。我向当地劳动仲裁庭申请伸栽,结果仲裁庭裁决: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存续至本仲裁生效止。二拖欠的工资因我不能提供证明我在申请前在公司工作而裁定拖欠工资不支持支付。三拖欠的社保费由社保局征收不属仲裁庭管理范围。请问律师这样的仲裁结果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吗?公司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又不能另外就业,生活就没有着落,公司的考勒表又不是我能拿到的,我该怎么办诚请律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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