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协议离婚的,孩子还在两岁内归女方,能不能还回当时的20万,以及索赔精神损失费
更新时间:2018-12-17 16:57:53
问题描述:
我在2016年3月7日结婚登记,在2017年10月离婚了,有一个孩子,当时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协议离婚的,当时有一套单身公寓是两个人的名字,其实支持全部是男方的钱,但是离婚的时候作为共同财产,男方给了女方20万,孩子还在两岁内归女方,但是在2018年12月14日这天,发现有当时婚内女方做出外遇出轨的事实证据证明,以及出轨的男方也愿意作为人证指证。现在想问能不能还回当时的20万,以及索赔精神损失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