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末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您甲同志得忘了的补助是不当得利吗?请您回答我如吗
更新时间:2018-12-14 02:00:19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通辽市科尔沁区市民,本人2017年末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又给我交了养老保险,同时把原来在职人员甲同志的养老保险给停了(本应停交本人的确给甲同志的停了),但公司每月还扣甲匕可志的费用,9月份本人去交社保得知羊位还在给我交第一时间告诉了公司答社保的同司,今年12月才核对到帐,我把我应交的部份8124元给公司管社保的同司了,他拿着我交的钱给甲同志交了,∴,票据甲拿着这张票据又办理了4050补助款,我没得到票据请问您甲同志得忘了的补助是不当得利吗?我能得到这个补助款吗?我没有票据怎么办?请您回答我如吗,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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