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人员态度恶劣的告知车位已卖,后有告知是开发商卖的,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不缴物业费吗?
更新时间:2018-12-13 19:22:36
问题描述:
一直租用小区车库车位,物业一直说车位出卖时租车位的业主享有买车位的优先权,但是卖车位时没有告知该车位可以买卖了,直接把车位卖给其他业主,物业管理人员态度恶劣的告知车位已卖,把车子拖走,当时还在租赁期,后有告知是开发商卖的,跟开发商联系,开发商又说是物业公司的问题,互相推脱,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不缴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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