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意外。双方都是电瓶三轮车,经验证双方都属机动车。现在公司不想承坦任何责任。我属第
更新时间:2018-12-08 23:28:08
问题描述:
我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意外。双方都是电瓶三轮车,经验证双方都属机动车。现在公司不想承坦任何责任。我属第一被告,公司属第二被告。事故责任我属次要责任,原告属主要责任。不过电瓶三轮车是我自己购买的,应为公司上班不堤供交通工具,都是自己的。现在原告起诉我与公司要求赔尝86959.88元。我想问一下立妊何解决。应为车祸中我没受伤,而是年纶70岁的阿姨受伤。他起诉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