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切强制解除劳动关系而失业。国家政策有没有减免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19-04-18 17:56:25
问题描述:
医保费补缴
市属国有企业2004年改制时连续工龄34年,距法定退休时间差6年5个月,以年龄偏大(50岁以 上)一刀切强制解除劳动关系而失业。失业期间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领取了3年社保补贴,并享受低保待遇至2011年退休。 现在补缴医保费需缴15年,国家政策是否是有这个规定?应该怎样补缴?有没有减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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