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找法网手机版
网站导航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律师说法
合同范本下载
极速咨询
提交咨询
问题库
咨询百科
一对一咨询
法律问答
法律咨询专题
民法典
知识专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视频说法
图文说法
语音说法
找法说法
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宁波法律咨询
>
宁波婚姻家庭
> 咨询详情
公公已经去世,家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本来是公公名下,现在婆婆要转到自己名下,但是婆婆有一个男的在一起
更新时间:2019-04-10 23:12:51
问题描述:
公公已经去世,家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本来是公公名下,现在婆婆要转到自己名下,但是婆婆有一个男的在一起,还没有登记。如果转让好以后,再去和那个男的登记,以后那个男的有份分房子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钱鼎峰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舟山
151-0580-1212
咨询我
如果这样就男的没有份分房子。
2018.11.15 17:14:32
点赞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
5364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房地产转让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产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但其行为并非任意的,不受约束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 禁止条件: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是一种灵活性安排,既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包括将来法律、行政法规就新的情况作出的决定,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所述禁止转让情形不包括一般部门规章、地方立法和地方规章规定的情形。 允许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应当具备的条件: (1)按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2018.12.30 22:36:21
点赞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
99316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 房地产转让合同书写 所谓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它合法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按《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为明确双方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一致意见。房地产转让合同的主体须是房产所有人;客体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转让的房地产交付给受让方,并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经以合法形式转给受让方,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接受房地产并向转让方付有关费用。 在日常实践中,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应具备下列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如果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公民,则应写明姓名,如果是单位,则应写单位的全称。但同时注意,单位应当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有时为了联系上方便,写明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等。 2、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及编号。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其拟转让的房地产应拥有一定权利,也应当有相应的权属证书,如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证等。为了避免将来产生纠纷和记录房地产权属的现状,就应当在合同中标明权属证书的名称及编号。 3、房地产的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合同中应具体标明房地产的位置,同时还就标明面积的大小及四至界限,标得越细越好,以免纠纷发生。 4、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时间及年限。在合同中,应明确转让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出让而取得还是通过划拨而取得的,什么时候取得的,政府准允使用年限为多长等。 5、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我国对于土地或房屋采用的是规划许可使用制度。一块土地,政府在进行规划时,便对其用途作了规定,使用者不得随意变更。因此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在转让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房地产的用途。 6、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这是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核心条款。成交价格就是转让房地产的价格,一般采用大写的方式,并应明确是以现金支付还是以支票支付;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等等。 7、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及过户时间。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应写明转让方何时将房地产交付受让方。由于房地产是以产权过户形式来体现所有权的转移,所以在合同中应约定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时间。 8、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房地产,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有关费用等。 9、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写明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中止、解除合同等。约定违约金的应写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2019.02.04 15:19:09
点赞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
138898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房地产转让的前提是转让人须对供转让的房地产享有处分权。有四种情形不得转让房地产: 1、转让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者不得转让房产。首先,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全体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部分共有人不能转让房产;其次,以标准价购买优惠住房者,对房屋只有有限产权。因此在住用满5年之前不得买卖。 2、房屋所有权尚未确定者不得转让房产。对于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其本身的权能处于不确定状态,为了避免纠纷复杂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类房屋不允许转让。此外,对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因为欠缺官方正式有效文件的认可,其归属不明,来源不清,也不能依法进行流通。 3、转让人所有权行使受到限制者不得转让房地产。首先,为促进房地产开发和土地的有效利用,避免炒卖地皮,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房地产转让法律要件的房地产不能转让;其次,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也不能转让;此外,以成本价购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该房屋在5年内不允许上市买卖。 4、转让人系无所有权者不得转让房地产。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据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也就丧失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权,因此也无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 另外,校园内不能分割以及封闭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师公寓等周转用房不能出售。对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的,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2019.04.10 23:12:51
点赞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描述问题
接入律师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爷爷死了孙子能继承吗
12228
房产证是公公和婆婆名字,公公去世了,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配偶、子女、父母有继承权,儿媳没有继承权,你老公有继承权
全部5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宅基地使用权名字可以变更吗
民法典
2842
未成年宅基地房屋确权可以分户吗?
民法典
1433
是这样的,我公公去世了,婆婆再嫁,家里有一套老房子,在婆婆的名下,而我婆婆要在嫁的这个叔叔,50几岁
你好,可以电话联系律师帮忙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宅基地继承以后是不是有使用权
民法典
535
我们一家三口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公公去世后,婆婆拿出公公的自书遗嘱,要将我们全家唯一的住房过户至她名下
上诉二审当然有两种可能,结果谁也不能保证。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结婚前,房证是公公名下,没过户到丈夫名下,婚后不久,公公病逝,丈夫把房子继承到自己名下了,我问他,
属于你丈夫的婚内个人财产,与你无关。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06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575
我父母离婚了,我祖父还属于我的直系亲属吗?
法律分析:祖母是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50
男人报警有用,没有结婚证明书但有孩子,女人走了,男人报警有用吗?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仍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民事争议。需要强调的是,没有结婚证,不能起诉离婚案件,但如果有双方同居间的子女抚养、财产争议,仍可诉讼民事案件,对此最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10
婚内房产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婚内房产协议是否公证由夫妻自愿选择。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对婚后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即使没有办理公证,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90
和我妻子吵架。我能通过警察检查她在哪里吗?
你好,可以报警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35
未成年男人给成年的女人整怀孕了谁的责任
未成年怀孕男方负的法律责任是:已满14周岁且未成年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男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非自愿发生性关系的,男方涉嫌强奸罪。 《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怀孕后与其他人结婚犯不犯法
法律分析:未婚先孕不犯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在现在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既然同居自然就不可避免会出现意外怀孕,一旦出现未婚先孕的情况,不少情侣对此往往手足无措,实际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时候父母每天都打我,现在可以断绝父母关系不
你好,建议报警解决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怀孕后男方不管不问导致打胎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赔偿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相关推荐
律师推荐:
宁波律师
同城律师:
慈溪市律师
奉化区律师
宁海县律师
象山县律师
余姚市律师
海曙区律师
宁波江北区律师
北仑区律师
镇海区律师
鄞州区律师
其他人在咨询:
涉外婚姻
收养
子女抚养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协议离婚
婚外情
离婚赔偿
婚姻债务
分家产
赡养
重婚
同居
家暴
彩礼
起诉离婚
结婚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
¥9.9
/篇
土地使用合同样本
5869人下载
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范本
5869人下载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范本
5869人下载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模板
5869人下载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李海江律师
近期帮助 19607 人
您好咱们这能处理医疗纠纷吗
刚刚
李海江律师
近期帮助 19607 人
工作被裁,加班费问题
刚刚
余联刚律师
近期帮助 110471 人
健身房未达到业绩要求扣钱怎么办
刚刚
余联刚律师
近期帮助 110471 人
就是我哥哥在一家私人企业工厂上班,但是在法定节假日不仅放假少,而且也没有三倍或者双倍工资,这怎么办?
18秒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8334 人
感觉自己被医院骗了
36秒前
余联刚律师
近期帮助 110471 人
在公司受到同事欺负排挤,从而导致的辞职,可以申请赔偿么?
43秒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8334 人
资金盘卷钱跑了
3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8334 人
我想举报我们学校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