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乘出租车时不慎将有笔记本电脑和套重要的技术软件及文字资料的手提包遗忘在车内,他心急如焚,在广
更新时间:2018-11-10 20:49:19
问题描述:
姜某乘出租车时不慎将有笔记本电脑和--套重要的技术软件及
文字资料的手提包遗忘在车内,他心急如焚,在广播电台上发布公告声明,如有返还,必有重谢。3天过去没有音信,姜某又去广^播广告,声明对拾得者给子九千元酬谢。当天下午,出租司机刘某与姜某取得
联系,将失物送还,并收取了酬金。姜宏心中不平,向出租汽车公司
举报,指责司机在重赏之下才返还拾得物,主管部门按行业运营管理规定,对司机予以处罚,令其交回酬金,并将其交还失主。司机不服,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主管部门]返还酬金。出租主管部门J是否应返还酬
金?
原告(司机):出租主管部门应该返还酬金。
被告(出租主管部门):出租主管部门不应返还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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