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号晚上5点我给客人送了盒饭,5点半对方通知我说吃了之后拉肚子去医院了,医院报了市场监管
更新时间:2019-08-16 03:58:43
问题描述:
您好,8月20号晚上5点我给客人送了盒饭,5点半对方通知我说吃了之后拉肚子去医院了,医院报了市场监管局,当晚就给我店封了,时隔二十多天后市场监管局通知我,说大肠杆菌超标,对方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等一万多元,对方5人,是保安公司的保安,请问您这算是食物中毒吗?时隔那么多天我能不认可检测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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