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兄弟姐妹6人,父母去世后留有遗产住房一处,现小妹居住。小妹想有偿继承该房产,其他兄弟姐妹也同意有
更新时间:2018-11-01 12:59:39
问题描述:
我家兄弟姐妹6人,父母去世后留有遗产住房一处,现小妹居住。小妹想有偿继承该房产,其他兄弟姐妹也同意有偿出让各自六分之一的继承权。但是更名前需要办理继承权出让公证手续。我想问的是:
小妹应该在办理完出让公证签字手续并拿到更名后的房产证后再支付给兄弟姐妹有偿继承的钱,还是应该在继承权出让公证签字时支付给其他兄弟姐妹有偿继承的钱?那种做法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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