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跑夜班出租车的工作人员,但在逃跑过程中碰伤膝盖。我想问你这属于正当防卫么?这又算什么?
更新时间:2019-03-28 14:27:26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跑夜班出租车的工作人员,昨晚夜里1点左右拉了两名喝酒喝多了的乘客,在车上发生了口交,然后对我实施了人身攻击。两个人拉偏架,一个人抱的我一个人对我拳打脚踢。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才还的手。我没有受伤,但在逃跑过程中碰伤膝盖。我还手过程中对方一人脑袋上起了个包。我想问你这属于正当防卫么?但是派出所说不属于。而且在殴打我的过程中把我手机也抢走了,派出所也不管,这又算什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