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离职证明。这种条件还能找公司理赔合理的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8-10-15 11:16:02
问题描述:
本人10月12日,公司通知人事部找我谈解除劳动合同,我于16年4月进公司。前12个月总工资平均在5200元左右,可是公司只做3800元的底薪标准赔偿我15000元。请问合理吗?并且开具了以员工自愿离职的协议书,还有离职证明。公司只是好言相劝了一番,劝我知足吧赔偿可以了。可我觉得补偿不够但是员工厂牌,还有工作服要求归还,公司工作相关的培训资格证书还在我手里。这种条件还能找公司理赔合理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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