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保持了朋友关系,被打的朋友也没有受伤,这算是滋事吗?
更新时间:2018-10-09 07:25:19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四个朋友在一起吃饭,喝了酒以后有点气氛不好,其中一个朋友与我们三个人发生一下口角争执。下楼以后,一个朋友打了另外一个朋友,我和剩下那个朋友上去打了动手打那个朋友。最后,我们签了和解书并且还是保持了朋友关系,被打的朋友也没有受伤,也对弄坏的餐桌进行了赔偿。但是现在派出所一直介入,提出我和另外一个后动手的朋友滋事。这算是滋事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