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12月15日离婚的,法院判男方付给我补尝款五万元,我2019年不给的话我能否起诉审请执
更新时间:2018-10-08 18:49:12
问题描述:
我是2016年12月15日离婚的,法院判男方付给我补尝款五万元,分三年给齐从2017年开始,每年的12月31日到期,2017年1.5万元,2018年1.5万元,2019年是2.0万元,2018年的4月27日给我1.0万元,但是法院判决书上是二年期限,我想咨询一下,我2019年不给的话我能否起诉审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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