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势鉴定构成轻伤,这算什么!而且由始至终该起刑事案件立案到现在打人者针对该案件根本没有被关押过又何来
更新时间:2018-09-03 14:52:08
问题描述:
被邻居冲进家中打伤,伤势鉴定构成轻伤,伤势直接导致日常生活受到影响,受伤部位无法正常使用,同时影响正常工作!案件已经于今年5月份刑事立案可在立案之后同年7月份打人者伙同他家人一起又再次行凶殴打受害者家人致轻微伤,打人者以及他母亲行政拘留十五天,他老婆当天打人最凶的却只是进行罚款处罚!但可笑的是在这样再次行凶的事实面前,却在打人者7月份行政案件行政拘留放出当天为帮他办理之前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这算什么!不同案件原本就能混为一谈,何况一个是行政案件一个是刑事案件,而且由始至终该起刑事案件立案到现在打人者针对该案件根本没有被关押过又何来取保候审!其次在他被受害人当场指认行凶行为以及在刑事立案后再次行凶的事实面前,警方有什么理由不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手段来控制他以免继续危害被害人和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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