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时效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24 10:49:35
问题描述:
您好,请问本人卖出二手房,除了签订格式化的购房合同外,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签订合同后90天内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视作违约。
现在已经是第83天,买方才通知卖方去办理网签,银行同贷书也没办下来。基本确定是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去办理过户手续的。
问题1:请问这种情况,在等到90天过后是否算作买方违约?
问题2:如果算作买方违约,如何解除合同?
问题3:如果已办理网签,如何解除网签?
问题4:合同中还约定了违约需支付赔偿金,这部分是否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才能让对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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