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离职表的时候我在原因一栏里写的”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她在财务经理一栏签了字.第2天我就去东单营业厅办理了那两个电话的撤户手续.昨天她一个劲的短我,所有员工都没有和公司签过任何合同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
更新时间:2006-08-09 03:58:01
问题描述:
我才离职的这家单位是一家饰品公司,对外宣称是韩国某著名品牌在国内的总代理,发展加盟连锁的.但事实上去了公司没多久,就发现原来货品都是从浙江**批发市场进的,运到北京换上带有公司LOGO的包装而已.因为和网上实物有较大差别,所以经常出现客户退货的情况.每次退货LP(头衔是财务经理,其实除了总经理别的人她都管,他们好象是亲戚)总是以借口借用公司员工的身份证派人去领货.我的也被借过一次.
有一天LP找一个同事借身份证没借到后找我借,我以为又是领货的事情就给她了,她也没有解释是去干嘛,反正很急的样子,就借给她了.后来她回来了说公司新增了两条直线,叫我录到通讯录里因为我是行政人事部的,我才知道她是拿我的身份证去申请了2根电话线.当时没有说什么,因为人还要在公司混口饭吃.
刚录用我的时候她告诉我试用期是3个月,快到3个月的时候我提交了转正申请.10天后被告知要试用我第四个月….当时公司已经经营不善了,除了核心业务经理,别的职位从高到低人员流动性都大.基本上都没有给转正,并不是说他们业务能力有问题.只是公司想这样节省开支.
当被告知还要试用第4个月时,我就已经打算骑驴找马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普遍都不高,都在为自己找退路.大概又是10天左右,就是上周5下午下班时,LP很突然的跟我说可以把工作交接一下了.我说家里有事必须得赶紧走,明天一早就来交接,可她非要我当日在20分钟内完成工作的交接.
没有办法只好按她说的办,填离职表的时候我在原因一栏里写的”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她在财务经理一栏签了字.第2天我就去东单营业厅办理了那两个电话的撤户手续.昨天她一个劲的短我,说她重新申请了两个新电话费用是470要从我工资里扣掉.物业是否会收每部电话500元的增容费待定.如果收,她会从我工资里扣除.也就是说我7月的工资基本上就没了…
我觉得她这样不合理,因为最初办理时她并未如实告知我,现在却要扣我的钱.我这里有一张离职表,胸卡,还有我7月份的考勤.我去办撤户时返还的单据上付款人是她的名字.
我的简历她说弄丢了….
想咨询下,我手上有的这些东西去劳动局仲裁她,随意延长试用期,不提前通知我离职和克扣我的工资,胜算有多大?所有员工都没有和公司签过任何合同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因为我们是15号发工资.我想在确认她扣了我多少钱后仲裁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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