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05-05 13:45:59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朋友之前他打算去法院起诉我,因为他之前被一辆车给撞了,可是那个肇事司机一直没有把医疗费,还有相关的误工费用都赔偿给他,请问一下我们国家对于这种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如果要起诉的话,那么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6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丘敏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东莞 189-2924-3899
    咨询我
    你好,一、人身损害一般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1、医疗费(A、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B、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A、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B、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C、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D、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A、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B、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C、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D、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E、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F、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应有正式票据,并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赔偿,住宿费标准一般地区每天40元,经济特区每天60元)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的亲友参加处理触电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3人。
    二、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1、残疾赔偿金(A、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B、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C、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高于受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A、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B、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被扶养人生活费(A、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B、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C、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一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
    1、丧葬费(按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依前款规定办)
    3、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A、按法院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计算。B、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高于受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可参照一般伤害赔偿标准)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11项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精神损害扶慰金,按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死亡的,赔偿年限不超6年,残疾的,不超过3年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2018.06.17 16:42:55
    点赞
  • 钟翔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东莞 135-0920-5880
    咨询我
    你好,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对具体法律问题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可以作为法律规定直接在判决时予以引用。
    2018.06.17 16:41:13
    点赞
  • 行政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85287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无法实际取得的风险。
    2018.08.08 21:03:33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74272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

    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
    2018.11.15 08:28:10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32049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2019.05.05 13:45:59
    点赞
  • 徐锋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东莞
    首先需要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赔偿
    2018.06.17 16:46:22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查看其他1位律师解答内容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缓叛的内容是什么?
公民的合法权益很多呀,你指的是哪一项或哪几项呢? 若还有疑问或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哪些没有?
户籍工作人员只认户口本,要求调节委员会调节,本指望政府调节,谁知道他们关系硬,调节委员会让我们先协商,协商不成再协商,协商什么啊,无非就是要我出钱,小钱他们还看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哪些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有哪些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 27918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是什么?
精神损失费不是指,精神不正常了,所以要精神损失赔偿,一般是指造成身体残疾,或对人精神有特别意义的某物的损害,而引起的精神上的苦痛,所以要精神损失赔偿。她老公在外
全部6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损害赔偿呢?
都是可以的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赔偿标准2024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国家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国家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赔偿原则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的原则包括这些: 1、补偿性原则; 2、抚慰性原则; 3、惩罚性原则,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的原则包括这些: 1、补偿性原则; 2、抚慰性原则; 3、惩罚性原则,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赔偿法律援助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律援助范围是: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应注意些什么
国家赔偿申请流程: 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的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3、当事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追偿权,证据齐全,找律师开庭即可,岚县法院?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追偿程序主要有两种: 一是,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直接依据合同协议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 二是,经法院审判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重庆市实施国家赔偿法有哪些措施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内容主要有:赔偿主体、国家赔偿的申请主体、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标准、国家赔偿的对象、方式、程序等。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审判半年,二审判有罪勉邢,有国家赔偿吗?
您好,如果是一审法院判决有罪,而二审法院判决无罪,关押期间的损失由一审法院赔偿。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
律师解答动态
15秒前
张仁山律师
近期帮助 26238 人
班主任长期语言辱骂导致我自残想死
38秒前
郭进律师
近期帮助 39702 人
我之前出了车祸然后我的银行卡被冻结我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把赔偿款打到我亲属账户吗
2分钟前
郭进律师
近期帮助 39702 人
我在玩派派游戏,因为骂人了,派派把我号沉默了,不给我解,该怎样操作才能解
2分钟前
李海江律师
近期帮助 19616 人
我父亲做完造影后出现并发症死亡了
4分钟前
璟益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3583 人
交通事故理赔
4分钟前
李晓航律师
近期帮助 167928 人
你好,劳务派遣人员请病假28天不发工资
4分钟前
刘斌律师
近期帮助 25270 人
网袋方说已经给我支票转账,缺需要我自己往我账户里存10000块钱激活才能到账是真的吗
5分钟前
李晓航律师
近期帮助 167928 人
我想和男朋友分手但是他总是威胁我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