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续签劳动合同,2.另公司应赔付我工作年限的双倍工资,我还可以继续要求11个月的
更新时间:2018-06-04 10:00:55
问题描述:
我与宁波一家公司共签订了4次固定期劳动同,在第四次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续签劳动合同,我也同意终止,但在谈赔偿时谈不拢,我向劳动仲裁厅提出起诉,要求公司赔付我1.公司第三次应该与我签无固定期合同,而实际公司只与我签固定期合同违法需赔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2.另公司应赔付我工作年限的双倍工资,事后公司同意与我签无固定期合同,我也同意并签了无固定期合同,请问这种情怳下,我还可以继续要求11个月的工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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