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A借款100万。并成立车辆抵押合同,成立车辆质权合同,未付款五月一日,应该如何分配拍卖所得
更新时间:2018-10-01 17:29:17
问题描述:
一月一日,甲向A借款100万。并成立车辆抵押合同,未登记。
二月一日,A向B借款100万,并成立车辆抵押合同,且登记
三月一日,B向C借款100万,成立车辆质权合同,且交付
四月一日,甲将车从C借出,发生事故。交由D维修,费用50万,未付款
五月一日,D厂依法拍卖,获180万 应该如何分配拍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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