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在5月6日当天已经交清所有的费用(二押一租以及中介佣金等)因此想不承租这套房子,这种情况可以让对
更新时间:2018-05-15 09:29:38
问题描述:
在5月6日通过深圳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了一套转租房,并且在5月6日当天已经交清所有的费用(二押一租以及中介佣金等),合同注明5月21日交房,由于对方公司内部没有交接好,对方工作人员母亲节当天直接打电话给租客太太,并且辱骂租客太太,如果交不起房租就滚蛋,租客太太很委屈,这房还没有交钥匙,就已经被对方工作人员辱骂并且骂人者都不当面道歉。因此想不承租这套房子,但是不承租这套房子又一时找不到其他的房子,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让对方支付重新找房产生的中介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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