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二手房,与卖家签订的合同上写了具体过户日期4月15日(签合同日期为3月17日)。4月9号银行说审
更新时间:2018-05-02 15:35:27
问题描述:
我买二手房,与卖家签订的合同上写了具体过户日期4月15日(签合同日期为3月17日)。4月9号银行说审批通过,我们给了房东首付款(房东用来解押),由于央行政策变动,我们的审批单一直没拿到,导致4月15日未能过户,而且合同上写逾期超过15日,算自动违约。现在房东想违约,请问,我们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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