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遇新的司法解释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4-24 14:09:35
问题描述:
陈某2013年2月8日想我借款8万,2013年11月23日离婚,我于2017年1月起诉他们夫妻两人,2017年9月开庭审判(期间她申请异地审判被驳回),一审我胜诉,她上诉,2018年3月开庭二审。可是2018年2月国家又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法官说我没有证明借款用于家庭生活的证据。可是我有陈某银行流水证明:2013年2月9日转给她妻子1万;3月16日转了3.6万,后面陆续几千几千的转,陈某的银行卡到现在一直在用。法官说这是他们夫妻间的财产分配,除非我有他妻子承认少我钱的录音。这种情况我可以在向省高院上诉吗?能赢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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