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的离职日期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6-07-22 01:22:01
问题描述:
[em11] 我是一名打工者,在一家公司打工,近两天为现在公司的一些制度及作法有些不解,请您帮忙解答,具体事情是这样的:我于今年二月份进本工厂(现在所工作的工厂),进来时和当时部门主管谈待遇的时候,说好试用期2个月加工资,但还没有到时间,所在的部门主管又换了一位,原因是本部门一分为二两个组,我在第一组,原部门主管现任第二组主管了,所以在2个月过后我的工资也没有加,当时我也没有跟现任我这一组主管提及此事情(即第一组),按公司规定,过了三个月是要加薪的,试用期过后,我跟现任主管提及此事情,他要求我写加薪申请,我也按要求写了,也经过副总经理批准了,但是至今也没有加薪,经过我的跟踪查询,没有加的原因是人事部换了主管把我加薪的申请单给弄丢了,7月15日我递交了辞职书,辞职期限是7月25日,但现任主管不肯批,原因是公司没有招到人,只能批到期限8月15日。公司副总在不知我要辞职的情况下已同意给我加薪,直到昨天副总知道了我要辞职了,就不肯给我那要加的一部分薪水,后来我又找他评理,他又同意给,但我没有见到任何书面同意给的说明,后来人事部回复等我再次领薪水时一起给我,对于公司这种说话不算数的情况,我就更加想早点离职了,原来我想辞职的原因主要是觉得公司其它的一些制度不合理,现在出这种情况,我想早些离职,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注:由于公司的管理很乱,所以很难找到制度上的规定离职期限要多久,但据观察,公司以前离职人员没有超过15天的,有的是交离职申请后没几天就被公司请出公司了,现在东莞大部分公司及工厂和员工都没有签正式的合同,所以我跟公司也没有签
我提出的离职日期合理吗?出了这样的情况,我要求早些离职合理吗?现在公司现任主管不肯批离职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呢? 请帮我解答,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