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同六安某村签定5年土地承包合同,由于天气及自然灾害及生产费用过高,如果对方起诉
更新时间:2018-04-16 08:39:4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铜陵人,2015年同六安某村签定5年土地承包合同,现在为止,已生产3年,3年生产中,由于天气及自然灾害及生产费用过高,粮食价格下滑,造成`年连亏损,今年又遇国家粮食价格下调,以前亏损,生产无经济来源,无法继续生产,要求觯除合同,并且我以前交的押金也不要了,对方不答应,请问,如果对方起诉,我要承担哪些责任
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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