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书孩子,房子,就双方写了一份离婚协议补充,3万元不用付了。债务都归女方,男方胜
更新时间:2018-04-17 11:47:58
问题描述:
一个朋友2016-11-1离婚了,当时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书孩子,房子,店及店里的债务都归男方,男方支付女方3万就可以,在2017年9月男方看女方可怜,就双方写了一份离婚协议补充,孩子,房子以及债务归女方,3万元不用付了。双方签字按手印了就是没有公正。后来债务,房贷都是男方出的,现在2018-4-12女方用补充协议上诉要求男方把房子,店给她,孩子,债务都归女方,男方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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