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能要求抚养两个孩子吗?
更新时间:2006-07-23 18:31:01
问题描述:
我2001年结婚,2005年生育一对双胞胎女儿。2004年在我单位集资购买住房,办房产证时我在娘家休产假,写的是他的名字。购房发票在我回娘家后被婆婆拿走。2004年公婆与我签了一份协议,他们全额出资以我的名义在我单位集资购房,并负责室内装修。但实际是以我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8万元,找他么爹借款3万元,公婆出了4万元。婚前我被人强暴过,坏人也受到法律制裁。婚后公婆和他动不动就对我破口大骂,说我被人糟蹋过,是婊子,污言秽语不堪入耳。我想起诉离婚 ,请各位给我指点指点,我先谢谢大家了。 1、离婚后孩子会怎么判,我可不可能得到两个孩子,得到一个孩子的把握有多大,不要孩子行不行? 2、我能要到我单位的集资房吗我是外地人,他们家在当地有三套住房)?3、我目前需要提供或搜集哪些对我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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