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11月5日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但是合同到期了单位没有提前通知我不给续签合同,有没有经济
更新时间:2018-02-03 21:48:04
问题描述:
我咨询一下,我是2013年11月5日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签了两次,分别是2013年11月5日~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5日~2017年11月4日,但是合同到期了单位没有提前通知我不给续签合同,直至2018年1月3日才通知我说不续签了,要我签合同终止书,我问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说没有,我就没签,请问我要求支付补偿金4个半月的可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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