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注销了,有相互之间合同证明,但是地税主管就是不认账,让我们代缴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18-02-04 22:44:36
问题描述:
国税注销了,但他不是公司内部的人,有相互之间合同证明,但是地税主管就是不认账,让我们代缴个人所得税
国税注销了,地税由于本公司账户有一笔流水是对私的,但他不是公司内部的人,转给他是给公司员工发工资的,有相互之间合同证明,但是地税主管就是不认账,让我们代缴个人所得税,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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