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6年3月在xx公司办理了一个摩托车分期业务,现在收到广东疏仕律师事务所的通告函,请问这样的
更新时间:2018-01-19 10:28:3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于16年3月在xx公司办理了一个摩托车分期业务,同年11月办理了一个现金贷业务,摩托车分期还了14期,总共24期借款五千元,现金贷还了五期,共30期借款九千元,到后来发现利息过高,有点属于高利贷的那种后就没还了,现在收到广东疏仕律师事务所的通告函,说我逾期242天,现在摩托车总共拖欠5641元,现金贷拖欠19788元,叫我五日之内把钱汇入账户,不然就起诉我,请问这样的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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