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甲方在此前被重庆市海关带走协助调查期间,要恢复以前的合作关系,负责基地的所有债权债务。
更新时间:2018-01-12 19:50:43
问题描述:
露营烧烤基地案情介绍
甲方,乙方,于2014年4月起.商定合伙出资修建“露
营烧烤基地”。
工程建设期间,两人因各自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出资时间
不尽相同.
2016年4月底,工程建设在完成了近90%,两人将“露营烧烤基地”工程开工以来,各自的出资情况,相互核实后,
汇总成册,互相留存一份,签字认可.(账目清算的结果,两人
的出资,大致相等)
为了启动因资金短缺而停工的基地建设,将剩下的工程尽快
完工,2016年5月中旬,两人又分别各自出资2万元,付给工
程建设承包人??,用于完善工程的扫尾部分。
2016年6月16日,正在准备银行贷款资料的甲方,意外的
卷入了一个涉嫌海外走私案件的侦破中,因此,被重庆市海关羁
押了二十九天,此段时间,工程建设和度假房的销售工作,由乙方一人在负责管理。
2016年7月15日,甲方嫌的走私案件,经海关调查,纯
属误会,遂无罪释放。同日,甲方回家后,与乙方联系,意欲了
解工程进展情况,商议后期相关工作的开展问题,谁知,乙方此
时却提出了,
一:因甲方在此前被重庆市海关带走协助调查期间,他一人
为了推进工程建设,四处举债,比甲方多投入了近20万元,现
在虽然甲方被无罪释放,但是,要恢复以前的合作关系,乙方不愿意
了,乙方只同意,两个人当中,任何一个人来做都行,前提是:
把对方的投入,清算好,约定好付款时间和方式,同时,留下来
建设的一方,负责基地的所有债权债务。
基于此,甲方在思考了一天之后,按照对方的提议,在露营
烧烤基地的办公室,正式回复乙方,自己退出,让乙方一人独自
负责经营。请他答复和拿出,解决自己退出后,此前投入到露营
烧烤基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资金的补偿方案。
乙方答应思考三天后,再把具体补偿方案告知甲方。
但是,乙方却至今未拿出任何一个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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