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长于2014年因病去世。生前将其名下的一栋二层住宅房的继承立了遗嘱并公正,我们兄弟姊妹为遗嘱继承
更新时间:2018-01-02 17:40:29
问题描述:
我兄长于2014年因病去世。生前将其名下的一栋二层住宅房的继承立了遗嘱并公正,我们兄弟姊妹为遗嘱继承人。兄长逝后我们申请进行继承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兰州市登记机关却拒绝登记,也不依法出具书面的拒绝登记的手续。原因是兰州市房管局在2010年以部门文件的形式下发了一个暂停办理平房、简易楼房交易、变更抵押的通知。请问:
1.该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有效吗?是地方规章吗?
2.没有登记机关的书面拒绝资料,我们怎样提起行政复议?
3.若进行行政诉讼,可以胜诉吗?要多少费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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