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0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要求同工同酬
更新时间:2017-12-28 21:55:23
问题描述:
我们一批大概70多人,是06 07年当时市县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一批大学生村官,因为是先与国家大学生村官统一招录,我们的处境很尴尬。06年至15年底一直没有为我们缴纳任何保险,2015年12月同过我们和政府协调才给上了保险,没有职业年金。工资参照事业编,但是事业编一切待遇不享受。现在我们都已经工作超过十年,是不是可以要求享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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