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是否已经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员工了,不给赔偿,可以要求按照我月平均工资的两倍再乘以工作年限来赔偿
更新时间:2017-12-17 23:59:20
问题描述:
在公司工作8年多,合同到期后4个月一直未续签,但依然在职发工资,请问这种是否已经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员工了,现在公司要换名称主体,公司想要老员工直接入职,不给赔偿,现在如果我不打算入职新公司,跟公司谈赔偿,最好情况是怎么赔,可以要求按照我月平均工资的两倍再乘以工作年限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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