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94被上级部门在全国第二次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中。让全民所
更新时间:2017-12-16 22:27:36
问题描述:
80年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上级部门收取划拨款为628万左右,89年出过划拨证明。90年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94被上级部门在全国第二次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中。被违规改制。并且批复单位明确指出,该厂为集体所有资企业,要有偿兼并。但上级部门在没有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更没有进过全体职工同意的情况下。让全民所有制企业兼并该厂。没有化任何兼并费用。至1999年,亏损贰千多万。后由公司出面把该厂职工进入中心,签协保。未到签协条件的18个职工发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费350元。随最低生活保障的提高而提高。另外交五险一金。现在厂要动迁了。按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各种法律法规。该集体所有制职工能否有该厂资产的最终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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