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轻伤,说我故意伤人我这个事要开庭,可能要判刑。我想问我与对方没有纠纷了,为什么我还要判刑。
更新时间:2017-12-18 17:55:40
问题描述:
我与对打架,对方先把我了眼部打破缝了四针,然后我水果刀把对方划了两刀,法医鉴定我时轻微伤,对方轻伤,对方要求两万七当晚没谈成,公安局就把关进看守所,第二天我家里人带两万七来公安局与对方谈好了,对方没追究了两方都签字了。后来我在看守所关了半个月公安局说是我被保释出来,,说这段时间法院会传我去录口控,这个事发现在今年十月份,现在法院联系到我要我去法院,说我故意伤人我这个事要开庭,可能要判刑。。我想问我与对方没有纠纷了,两方都没追究,为什么我还要判刑。现在去法院后面这些事我不懂,想问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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