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已公试。只按当时购房款的1.5倍补偿收回。请问有这样的法律法规吗?
更新时间:2017-12-14 14:15:29
问题描述:
父母是山东省劳改局下属监狱离休老干部(农场)于12年及15年去世,留下130平米楼房(单位房改时购买),现监狱阔建改造需要拆迁,我家房屋也评估完毕,拆迁补偿协议已公试。补偿我们近五十万元。并且通知我们签订合同马上付款。但又突然通知我们说16年以前去世的不享受补偿金了。只按当时购房款的1.5倍补偿收回。请问有这样的法律法规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