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十一月二十曰交辞职报告,正常程序是招到顶替的人领导会安排交接离职包括企业部分全由我一个人承担。
更新时间:2017-12-11 11:24:54
问题描述:
我于十一月二十曰交辞职报告,邻导批准。正常程序是招到顶替的人领导会安排交接离职 未及时招到顶替的 要一个月才能离职。12月11日来了接顶我工作的新员工。领导安排批准我离职并当天做好了交接。但领工资时领导扣除了我十二月份社保,包括企业部分全由我一个人承担。我认为扣款不合理。一、我做到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另有同事十一月十七号上交辞职报告 月底离职。工资没有扣十二月份社保领导解释说帮她停了保。我觉得领导完全可以帮我停保。因为社保是一号划拨的。单位领导完全可以停保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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