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使,警察给予警告,算刑事案件吗,如果是刑事案件能判多少,医疗治疗费用哪些他是全付吗
更新时间:2017-12-12 11:28:34
问题描述:
我爸是被害人,有精神病使,而且现在是发病期,对方多次打电话骚扰,辱骂,我打电话解释我爸病情,请求对方原谅以及以后再有内是情况的处理方法,结果昨晚又打电话骚扰,我与我父亲,挑衅我爸,辱骂我,以及侮辱,威胁,我们报警后,警察给予警告,又打电话与我爸发生冲突,我爸走到他家附近,问他家住什么地方,有熟人劝其回家,就在我爸转身离开时,对方用刀砍我爸,因我爸身体原因用一根木棍,当用拐杖走路,用木棍挡住刀后,将其把刀从对方手中滑路地下,没想过打架,旁观者将我爸拦住,劝下期间对方用刀砍到我爸头颅一刀,大约五六厘米长左右,血流很多,将送入医院简单处理后医生让去大医院缝针等其他处理,后去派厕所后,再去医院缝针处理后,回家休息,今早发现头疼厉害,晕,精神不振情况,有明显反应,将其入院治疗,医生初步检查已构成轻伤以上,右手小指有骨折迹象,左脚脚踝也有柳伤,还要等待检查结果出来后,在判定,我想咨询这种情况,算刑事案件吗,还有他侮辱我,以及威胁我与家人,能告吗,如果是刑事案件能判多少,医疗治疗费用哪些他是全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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