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拥有现住房产权
更新时间:2017-12-08 15:10: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现在居住的是199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的房子,改造前就住在此处。我家三口人作为应安置人员分得一处小套二房居住至今。 在签安置协议时我作为‘户主和被拆迁使用人签了字’产权人一栏开发单位填的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于10年前去世,母亲还在)
另外:我在1998年从开发单位那里购买下了保留产权.都是我缴款和签字。(有开发单位出具的购买证明和缴款发票)
现在弟.妹们以父亲的遗产为由提出分割继承,如果法律支持的话,我将无房可住,我夫妻都已60多岁身体还有病生活一直艰难,如果腾房后我根本无力买房,我该怎么办? 请求您的帮助! 一位老人 2017.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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