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是否违规
更新时间:2017-12-08 13:47:32
问题描述:
街道强拆房子(房子合法证据充分),我向区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是强拆违法,但是驳回赔偿请求,于是我15天内同一诉状向区法院起诉街道和区政府,并申请赔偿,法院告知起诉区政府需要到市中院,申请赔偿不能与确定街道违法同一诉状,于是我修改诉状,仅先起诉街道违法,未提出赔偿,区法院受理,并且开庭审理,请问这样的法院受理及审理程序是否违规,法院是不是有开脱区政府责任的嫌疑?按行政诉讼法,复议改变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那么区法院应该告知并不予受理仅仅起诉街道,对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